在医疗体系不断变革的浪潮中,2025年这个时间节点仿佛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便是:乡村医生是否会在这一年被取消呢?这一疑问犹如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在广大农村地区以及关心农村医疗的人群中泛起层层涟漪。首先,我们要明确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要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围绕乡村医疗卫生工作,《规划》提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要求。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打造一支“留得住”的村医队伍,确保农村居民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自2004年《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后,一些地方开始探索乡村医生执业医师化,通过政策鼓励让在职乡村医生提升学历,并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印象比较深的是有的地方曾提出2010年或2020年为实施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化的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