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消息,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和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极目新闻记者 陈倩通讯员 常梦星6月16日,极目新闻从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了解到,湖北调整部分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根据新标准,因战因公致残一级至二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公务员、伤残民兵民工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397元。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调整部分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京退役军人局发〔2024〕12号各区退役军人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为保障残疾军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对部分残疾军人护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各有关部门: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调整本市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和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且分散安置的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市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伤残人员的护理费为4790元/月;
胶东在线7月15日讯(通讯员 孙和楠 邢红) 近日,福山区印发了《关于调整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提高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含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的护理费标准。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闫妍 通讯员 羿云姑)为更好地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日前,迁西县民政局联合财政局印发通知,从今年起提高全县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此次护理费调整范围是分散安置的因战、因公、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
伤病残退役士兵优抚安置办法来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 413 号现公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修改决定,修改稿2011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