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我国于2003 年 5 月 1 日开始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很快得到业界的认可和支持,试点范围迅速扩大,现标识试点范围已涵盖中成药、乐器、标本等数百种野生动物制品,用户超过 3200 多家,在强化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和执法监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水产养殖经营者你知道从事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活动需依法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吗如果你还不了解请戳下方视频,马上学习视频|@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者,这个“标识”必不可少法律知识知多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从事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杨阳 南小渭 通讯员/徐炜)“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信息管理系统”正式运行以来,汕尾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动企业(养殖户)对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申领标识,力争做到每只合法合规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都有“身份证”。
南海网6月19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海南岛的平原上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小精灵”,它们就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南坡鹿。近日,为了增强珍稀动物的保护意识,海南面向全社会举行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标识(LOGO)征集活动。
日前,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研究室获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研究起草了《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及其专用标识范围,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环球人物作者:于冰周盛楠作为中国的“国宝”,大熊猫深受世界各国人民喜爱,长期以来被视作友谊的象征。但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大熊猫一度濒危,甚至遭到野外种群灭绝的风险。多年后的今天,大熊猫从“濒危”级别降到了“易危”级别,这背后又是多少人努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