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时代,对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作出了重要修订,这些变化对相关抵押关系主体的影响重大。若单位作为担保人,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一起听长宁律师的解答。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担保抵押是一种常见的保障交易安全的行为,其涉及债权人的核心利益。
不动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不动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它是目前社会上可快速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一种主要方法。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应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那么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流程?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完抵押登记多久才能放款?
近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通知,要求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进一步便民利企。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这三大新变化,你了解了吗?2021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对于不动产抵押权的规定,就不动产抵押登记簿作出重要修订,对交易主体以及司法裁判均产生重大影响。
不动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转让通常涉及债权转让方、债权受让方、债务人、抵押人四方主体多个法律关系,以常见的企业经营贷为例:乙公司因经营需要,向甲银行借款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A同意以其名下市值2000万元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
预告抵押与抵押、预查封与查封,这些措施究竟是怎么回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