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有权依法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天无理由退货被拒绝,原因竟是商品已拆封?近日,消费者陈先生向区消保委反映,在某航空公司在线商城购买了护眼仪,拆封后觉得不合适,故向该商城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被商城告知由于包装已经拆封无法支持无理由退货。区消保委收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
网购容易退货难,最近十几年时间随着网购的不断升级,目前很多年轻人购物基本上主要通过网上进行。有些商家通过软件把产品的图片装饰得非常漂亮,看了就让人有购买的欲望,但实际上这些产品有可能是伪劣产品,或者仿牌、冒牌等等。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规则,在网络消费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今天(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几个典型案例。
扬子晚报网8月17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万凌云) 《消法》设置的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是对消费者“后悔权”的一种保障。然而,记者17日从镇江市消协了解到,一些网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不落实退货责任。“这种做法于法无据。
现在,网购日常生活中的所有物品已经是很多人的消费习惯。收到的商品有问题或者不满意,您是否会选择“无理由”退货,在退货时是否遭遇过商家的拒绝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到底什么能退?
一般来说,网购的护肤品、化妆品打开后,商家是不同意退换货的,因为产品的封口一旦被打开,就破坏了其密封性,影响了存放时间。因此建议大家在网上购物时,提前了解产品性能,如果不想要,可以直接拒收,或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向商家提出退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