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补助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仍未实现就业或灵活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以及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Hi大家好,我是自强哥,2020年因为疫情黑天鹅事件的影响,有很多企业采取了开源节流的经营方针,想必也有很多的小伙伴们被动的离职了,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准备材料,办理程序等,让大家更清楚一下,少跑冤枉路。
一边领失业金一边上班是不可以的,失业金是为失业人员失业期间提供的经济保障,已经上班就不属于失业人员了,需要停止领取失业金,能否查到要看新的公司有没有帮你缴纳社保,要是有交社保记录那很容易就被查到,要是没有还真不好查。
“在领失业金的时候,找到工作了,是不是没领完的月份就不能领了,这样的话不是亏了吗?”,“为领完的失业金,再次失业的话之前的失业金到底还能不能领?近期小编收到很多关于失业金这块的提问,答案都给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按照《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和2021年民心工程工作安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发放标准,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纷纷向市人社部门咨询相关问题。
众所周知,失业保险是社保保险五种险种之一,在公司离职之后一般可以申领失业金的,根据购买社保年限计算获得失业金领取的月份。我上一份工作在公司买了37个月的社保,每个月扣费395元。1月份我离职了,也申请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