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宜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经茂名中院二审,决定维持原判。王瑜与陈义在一场同学聚会中重遇,陈义在聚会中向众人介绍其经营的生意,并邀请大家入股,王瑜当即表示有意向入股,双方经过协商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王瑜先后两次将股份款共计20万元交给了陈义。
丈夫在婚内给他人转账12万余元后,妻子向法院起诉,希望要回这笔钱。最终,法院判决赠予无效,被告需要把钱全部返还。近日,重庆酉阳县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法院在文中提到,重庆的王某和丈夫邓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邓某与邹某结识,两人相互添加为微信好友。
婚姻中丈夫婚内出轨自愿转给异性的钱,妻子可以要回来吗?近日,温宿县人民法院阿热勒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丈夫婚内出轨给异性发红包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基本案情】:麦某(女方)和阿某(男方)为夫妻关系,阿某系大型货车司机,长期在乌鲁木齐和喀什之间运货。
重庆大足一男子多次转账给一名女牌友,他的妻子知道后,直接起诉了对方,她能要回这些钱吗?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案件,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收取第三人杨某“520”“1314”等名目的转账1.1万余元。陈女士与杨某系夫妻关系。
咨询内容基本都大致相同,就是问她们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男朋友转账给她们的钱打官司能被要回去不?那男方到底能不能要的回钱,具体要看转这个钱的性质,那如何定义这个性质,在考虑到很多人不诚实的情况下,归根结底还是证据,打官司就是看证据!
本报讯 记者唐荣 李文茜通讯员胡旬子恋爱期间,转账、发红包、馈赠礼物等经济往来在情侣间经常发生,但双方分手后,这些给出去的财物还能要回来吗?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认定原告向被告的转账系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自愿赠与行为,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因亲密关系而产生资金往来不明确的,分手后法庭相见的情况屡见不鲜。近日,徐州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恋爱分手而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2万元。对于类似的“爱情转账”纠纷,法官表示,不同的法律关系、法律事实会导致处理结果的不同差异。
昨天(1月6日)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栏目发布的一起恋爱期间给付财产的纠纷案冲上了热搜案件发生在黑龙江双鸭山市58岁男子与38岁女子谈恋爱后男方为了展示自己的经济实力证明自己是成功男人以此消除二人之间的年龄差距分四次给女方转账100万元不久二人分手后男方却将女方告上了法
近日,江苏兴化。兴化市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案例,刘女士与男友恋爱期间,先后向男友转账共21万余元,并承担租房、旅游等开支共3.5万元。刘女士觉得当初是以结婚为目的才给男友转账,二人分手后,男友构成不当得利,遂将男友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转账21万余元及共同开销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