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关注本号,了解最新动迁法律资讯,动迁法律咨询、委托请关注、留言。涉上海公房动拆迁利益分配法律规定法律依据:(1)《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