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双方发生碰撞而造成人员或者财产伤亡引发的交通事故,第二种则是责任划分相对复杂的“无碰撞交通事故”,即虽然双方没有发生直接接触,但一方的驾驶行为对另一方的事故具有影响,这种时候也认为双方当时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如果你遭遇“不公” 维权困难深陷“纠纷” 无处发声如果你寻求“法律援助”担心信不过 不专业 收费有“坑”那么 从现在开始上我的长沙APP找放心律师金牌律师+记者服务更给力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饲养宠物,对于主人来说,自己的小狗聪明乖巧,不乱跑也不咬人,但对旁人而言,有时候狗狗会让人
如今不少人都喜欢养宠物犬作伴,大街小巷经常可以看到遛狗人的身影。小狗给主人带来快乐的同时,如果咬伤或挠伤他人,饲养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还有一种情况:宠物犬并没有直接与人接触,却还是导致了他人遭到意外伤害。这种情况,饲养者是否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文明交通,你我通行”。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一起来关注“无接触交通事故”。很多人可能认为,只有车辆人员之间产生了碰撞才算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路口时,为躲避吴某驾驶小型轿车摔倒在地,事故造成刘某受伤、车辆受损。经查,当事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网友咨询: 无接触的交通事故怎么判定责任? 陈静婷律师解答: 双方虽未直接发生碰撞、剐蹭等接触,却间接的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这类事故属于“无接触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