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日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后简称《决定》)。《决定》指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达到平衡标准。
新中国建立后,在新解放区约有三亿农民仍旧受着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党为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阶段遗留下来的基本任务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于1950年﹣-1952年,在广大新解放区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
1929年古田会议,主席在会中发表了一篇18000字的报告,其中提出:红军是一支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力量,而非一支单纯为了打仗而打仗的队伍,如果脱离了群众,那么就失去了打仗的意义,也就失去了红军存在的意义。
土地革命或改革始终是中国历史上农民革命和改朝换代或政策变革的核心,因为土地是人们生存与发展的核心,帝王的核心资产就是土地与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中国新政权历史上应该是实施了三次全面土改吧。
土地是生存的根本,土地制度关系国计民生,近代我国土地制度大致经历六次变化:第一次是土地改革,建国后至1952年,在此期间进行的土地改革,俗称土改,没收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拥有的土地,废除地主土地私有制,把土地分配给农民,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时农民的土地证是土地所有权证。
来源:经济日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近日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增强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的意见》等重要改革举措,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同宏观政策、区域发展更加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