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举办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副市长彭沉雷介绍了《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到2025年,上海要实现基本民生保障普惠均等,基层社会治理有序和谐,基本社会服务专业高效,平台作用更加突出,制度法规系统健全,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超大城市民政工作“上海模式”。
市人社局介绍,本市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80元,调整到22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调整到180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595元/月。
上海市人社局介绍,本市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80元,调整到22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调整到180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595元/月。
据上海市人社局介绍。上海将从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调整为。本次调整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以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等。
上海市民政局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本市于2019年出台《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以下简称《审核确认办法》),近期对该文件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审核确认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市人社局今天发布,本市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80元,调整到22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调整到180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595元/月。
市民政局介绍,近日,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7部门整合制定了《上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着重对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的货币财产标准作了调整。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蒋蕊今天参加“2024民生访谈”时表示,从今年4月1日起,,新出台的《上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着重对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的货币财产标准作了调整。
市人社局介绍,本市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80元,调整到22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调整到180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595元/月。
据上海发布最新消息:7月1日起,上海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7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上海市人社局介绍,本市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