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等事宜的通知。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实际,现就调整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将2019年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的通知》中关于“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核定周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和“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执行周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规定调整为:自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次月开始,全省统一使用新调整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标准,至下次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当月为止。
看这里2023年,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由原来按年一次性核定改为“按月核定、预缴次月医保费”的方式进行。提醒广大参保人员一定要在当月及时缴纳次月保费,尚未缴纳2023年1-4月保费的人员,将于2023年4月1日起系统自动停止待遇。
【看这里】2023年,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原来按年一次性核定改为“按自然月核定、预缴次月医保费”的方式进行,即:2022年12月核定2023年1月份的费款,2023年1月核定2023年2月份的费款,以此类推。
7月,吉林省社保缴费基数、医保待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等相关业务,迎来调整!吉林省下发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公布了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社保缴费基数。
2023年开始,吉林医保返款迎来调整,每月返款会少多少?今年以来,各地已经陆续在实施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改革,其中对于医保划入标准也做了相应调整,而从2023年开始,将有更多地方将完成调整,其中就包括了吉林。
长春市各参保单位:按照工作安排,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等事宜的通知》和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省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现就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社保缴费基数关系到每个月社保扣款金额,继而关系到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情况,社保扣得多,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就会少一点,未来退休时养老金也会高一点,目前每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缴费基数不一样,但是计算原理是一样的。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和享受待遇,也是大伙儿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的医保政策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是非常“贴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灵活就业医保这些人可参加 按照《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范围为:吉林市城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