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作为上门女婿和女方结婚,婚后与老丈人一家同住,后老屋拆迁老丈人去世,妻子的妹妹诉至法院,要求与姐姐平分老房的拆迁利益及父亲去世后的养老金,而男方不同意平分,并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归并至老婆名下,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基本案情1993年,徐某作为上门女婿和周某甲结婚,入赘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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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据大风新闻报导,家住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龙溪镇农村的彭先生,在1月17日下午5:00左右,接到准岳父的电话叫他去谈事,由于此前已向他们家送了12万8的彩礼,关系熟络,便独自一人驾车前往岳父家中,随后与家人失联,第二天哥哥向翁安县公安局报警,最终在龙溪镇清水塘红绿灯上高速入口的一处监控死角,找到了彭先生的轿车,但车上并没有找到彭先生。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上门女婿往往住在女方家中,对女方父母承担相对更多的赡养,不是亲儿,胜似亲儿。到遗产继承时,他们有份吗?近日,江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上门女婿徐某并不享有老丈人遗产的继承权。
岳父母对女儿的丈夫称什么?文词儿叫“女婿”。为什么叫“女婿”?女婿是一个汉语词汇,简称婿,读音为nǚ xù,是一种称谓,指“女儿的丈夫”。另外,在华北东北的部分地区的方言口语中,女婿儿指“自己的丈夫”。——头条百科什么是“婿”?“婿”是一个形声字,从女,从胥,胥声。
男方作为上门女婿和女方结婚,婚后与老丈人一家同住,后老屋拆迁老丈人去世,妻子的妹妹诉至法院,要求与姐姐平分老房的拆迁利益及父亲去世后的养老金,而男方不同意平分,并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归并至老婆名下,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