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教材管理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教育厅牵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审工作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经自治区教材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已于近日印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XX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双减”意见,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XX学校关于学科作业管理、评价的管理细则》。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保证学校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xx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xx市教育局关于本项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为了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做到制度管人,按章办事,努力建设一支德艺双馨、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为全面实现我校“内涵发展 高质强校”的办学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以及市教育局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