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重庆对工程招投标“清旧账”了 !今(4)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通知,开始进行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保证金清理工作,要求5个工作日内必退,现金缴纳还要补利息。
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具体如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