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机备忘录,代替传统纸笔记录已成为常态。那手机里的“电子遗言”,能成为分配财产的依据吗?有法律效力吗?近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遗赠纠纷,依法认定张某提供的手机备忘录内容不具备遗嘱的法律效力,判决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张某是李某的外甥。
用手机备忘录代替传统纸笔记录已成为常态,那么手机里的“电子遗言”有法律效力吗?近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遗赠纠纷案,依法认定张某提供的手机备忘录内容不具备遗嘱的法律效力,判决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某是李某的外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能接触到的案子大概是两类,一类是民事案件,一类是刑事案件。先说结论,这些证据中,最客观、最不容易造假、最容易被法官采信的证据有: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他们的证明效力比较高。
首先,一般是原告举证被告该对自己怎么怎么样,原告是举证责任人。而证据对谁赢谁输的影响是最大的,法院对证据的证明能力的认定是:查证属实,可以反映真实的事实,并且这个证据和事实有关、来源和形式还合法,这样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因此,在准备遗产继承官司中,什么样的证据最有用呢?如果遗嘱经过公证或认证,或者有多个证人作证其真实性,那么它的有效性可能会更高,因为这样能为法院提供有力证据证明遗赠人真实的意图,并且回答一些疑虑,例如,遗嘱是否经过遗赠人的自愿和合法重视,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其他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