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提升我市文明交通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2022年7月6日起至12月3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黄冈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对全市驾驶摩托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集中查纠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全市所有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近日,贵州黔东南州麻江县一女子在骑摩托车时,多项违法,而且还在短视频平台上称:自己不怕交警。据了解,该女子在驾驶摩托车时,不仅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还搭载了2名乘客,并配文:“这技术不是一般的可以,简直是太可以了。”
可以说,从今天开始,全国统一的,针对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都有着比以前更加完善的管理规定。当然也出现了一些比较奇葩的事件,在浙江宁波,交警在路口拦下一辆想骑自行车过斑马线的男子,男子诉说自己是外地人不太懂,既然不能骑,那我就扛过去吧。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郭婧)连日来,为有效化解夏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对“骑乘人员戴头盔”的宣传力度,晋城市公安交警三大队在市区的城区政府岗、八中岗设立两处“常态化头盔教育查处点”,推出“四选一”处罚套餐,轻罚重教,彰显为民执法温度,收到了违法处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而是直接现场开罚单—罚款20元!接下来,武城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采取日常路面执法和点位集中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对路面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依旧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处罚,进一步督促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6月18日,黔西公安交警至辖区林泉镇开展路面执勤,11时50分许,在占毕线96公里100米处“林泉山海村”路段,发现一辆贵FS**2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上乘坐了3人,且乘坐的3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