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讯: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省近日印发《黑龙江省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我省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不少本地居民的微信里面散布“提示电价调整了从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电费涨价了”相关言论,由于此信息涉及老百姓的个人利益,迅速被群众转发,引起了群众恐慌。
近日【光伏资讯】了解到,2023年8月代理购电电价表已发布。8月江苏省新增尖峰电价。8月电网代购电价格中,全国峰谷价最高的是上海市,执行大工月业两部制1.5倍尖峰电价时,峰谷价差为1.9027元/kWh。8月共有22省市峰谷电价差超过0.
东北网3月3日讯 (记者 刘嘉) 3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按照国家部署,分别于去年4月20日和今年1月1日,两次启动煤电价格联动,降低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同步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年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13亿多元,全省工矿企业、商业店铺、宾馆服务业受益。
详情如下: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
以下为2024年3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北京、江苏、河南、安徽、山东、山西、河北、冀北、浙江、上海、广东、重庆、四川、黑龙江、吉林、辽宁、蒙东、蒙西、江西、湖北、青海、宁夏、陕西、天津、甘肃、新疆、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福建。
东北网4月8日讯记者从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支持复工复产,确保降电价政策传导惠及终端用户,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有关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提醒告诫如下:一、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电网企业在计收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
东北网10月23日讯 (纪祥勇 记者 周秘)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限时将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