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于12月26日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12月22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已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1.29%。
国新能源(600617)于6月14日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4月24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下属公司已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2,040,701.2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44%。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5-002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2月11日,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通报:12月6日,五寨县国新能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亡人事故,县政府已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展开事故调查工作。目前,企业正在主动与死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跟进协调。
国新能源(600617)于9月21日发布晚间公告称,2023年9月21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高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高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去监事职务后,高伟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国新能源(600617)于5月23日发布晚间公告称,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3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樊燕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樊燕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21〕0587号《关于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回复工作。
国新能源(600617)于9月28日发布公告称,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3年9月27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王与泽先生,监事会主席、监事王炜刚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弘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本报太原8月30日讯(记者王蕾)今天,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业绩显示,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86.03亿元,同比增长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075万元,同比减少39%;基本每股收益0.04元,同比减少33.33%。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朱玥怡)6月19日,国新能源(600617.SH)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单纯从原料成本方面考量,天然气发电成本高于煤炭发电成本。但综合来看,相比煤炭发电模式,天然气发电具有启机迅速、减排降耗、供暖服务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