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91.2太原综合广播记者郝雪报道:为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城乡居民养老兜底保障的长效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省制定了《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听众热线》栏目组与离石区社会保险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查询薛女士个人信息后得知,薛女士年龄已超过65周岁,需要通过民生山西APP申请补缴,因薛女士之前申请错误所以导致现在不能缴费,工作人员已将薛女士申请错误的信息撤销,现在薛女士可以正常缴费。
推动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改善城乡居民的养老待遇水平,是当前国家重点改革政策,随着老龄化人口的加剧以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提升,在2021年国家就开始大力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从而改善人民群众的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明年起,山西将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目前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已明确,个人按年缴费,分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等5个档次。
11月29日山西省人社厅对明年实施的补充养老保险的有关细节进行说明,其中,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亡故的,停止缴费;已开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亡故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三号)《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谁能领?领多少?怎么领?运城补充养老保险权威解读来了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保政策解读——专访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张有德□记者 陶登肖 范楚乔 王亚坤自1月1日起,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
经系统核查,截至目前,2024年11-12月份我区城乡居民到龄仍欠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险”)保费人员434人(见附件一)、欠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补充险”)保费人员699人(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