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的蓬勃发展,快递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一部分。大家可有遇到过快件丢失、被冒领的事情?很多人认为快件寄丢,当然是快递公司的责任,与卖家无关,更与买家无关。那么快件丢失在法律上责任究竟如何划分?对此,一起听听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官释法解疑。
现如今,网购成了很多人购物的第一选择,动动手指就全部搞定。而买买买多了的同时,退货的需求也在增加,这给快递行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的风险隐患开始出现。那么,如果快递丢失,到底该由谁来赔偿?寄递高价值物品,收件人、寄件人又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编者按近日,四川省消委会第六届委员会三次会议披露,2023年,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6.6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895.38万元;全省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达到84.09,创9年来新高,消费维权分指数同比上升10%。
资料图片。与本文无关。20岁男青年荆某某是我市一家证券公司的员工。此人是个淘宝网购爱好者,没事常在淘宝网上浏览,淘宝网上确实卖啥的都有,就连苹果6型手机仿外包装盒居然也有卖的。仔细观察,这份苹果6型号的仿外包装盒绝对与真品一模一样,肉眼难以分辨。
“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哪些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规则,在网络消费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几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多条具体举措,助力恢复和扩大消费。《意见》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以最严举措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整治“霸王条款”、消费欺诈、预付式消费“套路”消费者等消费领域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