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这是网购经常会遇到的商家“承诺”,那么,超过七天,能退吗?江阴法院就一起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网购案件开庭,消费者网购已超7天,后持续遇到问题,商品无法使用,想要退货遭拒,商家理由是“已过七天期限”,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可行吗?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案例:2022年6月,家住兰州市西固区的王女士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收到货物半个月后,王女士前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上牌业务,但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该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的蓄电池的生产企业、型号均与实际收到的蓄电池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