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 一般家庭为10%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报道:6月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发布(以下简称《通知》)。
7月8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未来购买佛山住房或可使用公积金作为首付款。征求意见稿提出,职工或配偶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黄松炜报道:7月8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未来购买佛山住房或可使用公积金作为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