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一下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后勤相关部门,在2018年评残当中,本人诊断证明是前交叉韧带损伤,按照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以重者定级,本人也是属于八级,然而消防救援总队却给认定九级。我看了一下当时评残其他人员诊断结果也是前交叉韧带损伤,怎么就给认定八级。为什么属于双重标准?
我就这个问题再跟大家明确一下,有病不等于残,只是致残的原因之一,残疾是有很多原因造成的,不单单是有病了,办理残疾证其中有一条是因病致残,这很简单的理解就是因为病落下了残疾,影响了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也不能参加社会活动了。
前段时间一个战友和我说起当年在部队训练,有一次跑四百米障碍,他翻越两米高墙落地的时候没有站稳,左小腿骨折,住了近两个月的医院,但还是落下了病根,现在退役已经有六年了,每当阴天下雨的时候,骨折的部位隐隐作疼,左腿明显没有右腿有劲。
有很多同志,在单位里受伤,要去“评残”。近年来,随着国家逐年提升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因战、因公、因病,评了残的战友们“小确幸”也与日俱增,残疾军人证的获得感不仅仅是乘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的半折优惠,同时还能享受免费游玩几乎涵盖全国所有的公办景区,不仅每月能拿到残疾等级相应的抚恤金,而且在残疾评定后,还能有一笔十分可观的伤亡保险和附加保险金赔付。
2024年10月1日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正式施行,对办理补评残也有新变化!其中,因战、因公致伤残的残疾军人,在部队未及时办理评定残疾等级鉴定,其有因战、因公档案记载及原始医疗证明中有记录因战、因公致残的情形记录,回地方后,可以进行补评残。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导致的伤残,在部队未及时评定,回地方后,可以申请补评残疾等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解释为:档案记载是指本人档案中所在部队作出的涉及本人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确切书面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