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虹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二级法官 本期法官案情简介:2022年11月15日,张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十字路口时与前方同向车道内行驶的马某某驾驶的轿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驾驶员马某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一些人认为,购买机动车辆保险就是分散风险,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应该理赔。而实际上,根据约定的免责条款,存在一些保险不赔付的情况。行车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保险公司商业险是否可以免赔?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处获悉了一起相关案例。
在上海高架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人王某慌不择路,驾车逃逸。之后,冷静下来的王某,才想到自己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他向保险公司申请,通过保险理赔的方式赔偿事故损失。谁知,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
来源:【青岛信网】为机动车购买车险,可以减轻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赔偿责任的经济压力,但是,车险不是万能的。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能否理赔?2021年8月12日,张某驾驶车辆与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受伤、车辆损坏。
医保报销信息中的入院时间与交通事故报警记录在同一天,这到底是碰巧还是另有猫腻?数据壁垒带来的骗保监管难题如何应对?2022年3月,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联合该区公安分局、医保局开展医保基金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在开展调查时,一条线索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