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近日联合制定印发《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企业从事爆破、吊装、悬挂、挖掘、动火、临时用电、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等10种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严格规范开展危险作业活动。
在隧道施工过程中,临时存放保管炸药、雷管时,应该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2)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库房,用于存放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仓库或库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现场临时存放民爆物品的时候,需要遵守以下的多种规定:1. 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爆物品时,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例如需要存放柜带有专业的检测报告《公安检测报告》 《防静电检测报告》《防爆检测报告》还有《合格证》等证件应该齐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