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这么一句俗语:门对门,必伤人。说的就是自家的大门不能与别人家大门相对,否则会形成“门冲煞”的格局,不利于两家生活。无独有偶,《鲁班经匠家镜》中也有详细说明:“二家不可面相对,必主一家退。开门不可两相冲,必有一家凶。”那为什么门对门格局如此忌讳,主要原因就是以下这几点。
与邻为善、以邻为伴,是邻里之间应有的态度,和谐相处,互帮互助,是邻里之间应有的准则。杨女士住在北京市房山区某村,在她家与邻居家之间,有一条宽1.65米的过道,这是进出家门的必经之路,也是开车进出的唯一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