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西方社会长期以来——罗马帝国期间,以及英国从《大宪章》以后,私有财产权得到了一定的法律保障,连国王也不得不遵守一些限制,就像德国农民的破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由此形成了所谓“阶级”——有产者和无产者。
最近,有学者频繁发声重弹老调,说什么“‘消灭私有制’是中文版《共产党宣言》的误译”,“按照马、恩德文原版的正确表述,应该是‘扬弃私有制’”,并认为这种“根深蒂固的‘消灭私有制’传统观念”是“民营经济‘定心丸’总吃不到位”的很重要的一条成因。
再往下讲,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这几句话后面紧跟着的,是“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均有赖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建设。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成功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功结合,正是由于二者的彼此契合。
——谨以此文纪念巴黎公社153周年孟繁森 中国作家 哲学家【巴黎公社精神永存】内容提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是以“所有制”为基础的“五形态理论”和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三形态理论”相互渗透共同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