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全国各地开展了轰轰烈烈地土改运动,建立新的土地所有制,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美好愿景。195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议,根据这份决议,农村人口被划分为五个成分,分别是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
后来取消家庭成分,取消以阶级斗争为纲,也是国内国外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水到渠成而做的。因为我们建国初期在外交上选择了一边倒政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一直对我国封锁打压,在各种国际问题上,他们一直给我国制造麻烦,而且一直想扶植蒋介石台湾政权,颠覆我国。
国家初建,万象更新,显而易见,一系列的改革迫在眉睫,而土地改革更是重中之重,为了实现耕者有其田的伟大夙愿,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带领下,很快运动便在全国各地先后上演了,当然,既然是改革就必须要有章程,至于这第一步也很简单,无他只一点,那就是划分全国人民的家庭成分。
比如一个大学毕业生,到社会上找工作,用人单位为了对其有更加详细的了解,通常需要让他填写的有年龄、籍贯、民族、户籍地址、居住地址、政治面貌、身高、体重、特长、爱好、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习成绩、获得表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等,有的还需要填写家庭成员、父母的具体职业、工作单位。
7月6日,国家人文历史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篇题为《自诩清贵不凡的魏晋名士,为何会放下身段积极从商?》的文章,收获不错的点击量。在中国古代史上,即使选官制度不一样,但出身还是或明或暗地影响着一个人的前途命运。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留下了无数引人深思的故事,在中国革命的洪流中,毛泽东的名字无疑是最耀眼的星光之一,在这位伟人波澜壮阔的一生中,一段关于土地改革时期家庭成分评定的往事,却鲜为人知,这段历史,不仅展现了毛泽东坦荡无私的胸怀,更折射出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社会变革时,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个人的出身并不是由自己决定,在哪个特殊历史时期,出身背景往往会影响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一辈的命运。八十年代,很多高干子弟父母都是当兵转业地方的干部,看见身边的高干子弟处处高人一等,很是羡慕,而我父亲也是当兵转业,他参加过抗美援朝,又有文化水平,解放初在梅录市立中学读书,抗美援朝在部队当文书,立过三等功,后来转业到地方企业工作,干革命工作几十年,未能混上一官半职,长大后,我一直对这个问题心存凝惑。
小时候住过的部队大院,大院里的父辈们基本来自第三野战军的第十兵团。十兵团的司令员是叶飞,其指战员基本来自苏北和山东,是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所部。当年我们大院里军一级干部有江西、福建、湖北和湖南的,师和团一级干部基本来自江苏和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