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教育局 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曾民办代课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经济补偿)有关工作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和2011年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人〔2011〕8号)文
民办教师,是一个历史名词,我国民办教师大部分地方是从70年底开始的,当时是为了解决公办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只能招录一部分民办教师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以满足农村中小学教育的需要,我本人也是千万民办教师中的一员。
在那个特殊年代民办,代课老师,他们为我国当时的教育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更是我国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也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因此有了后面的选拔民办教师转为公办,因此有一部分人转工了,有的实行离岗退养,现在晚年可以说比较凄惨,总而言之让他们有了生活的保障,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在待遇方面也比较特殊,有很多地方实行的是教龄补贴政策,按照一年教龄补助8元,10元,20元有的地方没有落实到教龄补贴,也不能领取,要知道就这一标准在目前经济生活中,已经不能保证基本生活需求了,因此有人提出,提高民办教师教龄补贴势在必行。
年前,黑龙江呼兰区发出通知,为原民办代课教师更新和补录档案材料,如果审核通过后,这样的话,他们到了60周岁,就可以领取一定的教龄补助了,按照黑龙江省目前规定,那边教令补助标准是每一年教龄补助20元,虽然不是很高,但是,说明国家和地方政府没有忘记他们过去的付出和贡献,说明关注和关心这些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晚年生活,有了这一份补助,起码能多了一份生活的保障,也是值得欣慰的。
之所以说它特殊,是因为民办教师们所做的工作和公办教师完全一样,而且,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压力都大于公办教师,说是教师,但又没有公办教师的编制,具有农民和教师的双重身份,在我国六七十年代,物质条件和人们的精神生活都极度匮乏的情况下,教育领域中的教师资源更是极度短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公办教师很少,甚至,一所村级小学,一个公办教师都没有。
在中国教育的长河中,有一群人,曾默默地在三尺讲台上耕耘,他们就是原民办教师。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教师的待遇问题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那些超过十年的原民办教师,他们的待遇究竟如何?待遇问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地区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差异。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自己是汉中市汉台区离职民办教师,工龄25年,想咨询民办教师补助政策。除了每个月养老金以外,还有什么补贴?有没有一次性经济补贴?希望相关部门给予解答。西部网民生热线向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反映了这一情况。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中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是农村普及小学教育补充师资不足的主要形式,它是在50年代我国中小学全部为公办学校出现的,由于历史原因,一部分民办教师最终也没能转为在编教师,如今他们回归农村,因为没有在编退休教师待遇,仅靠着一亩三分地,晚年生活十分辛苦,提高养老金标准是这些离退休民办教师的一生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