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统六年,云南少数民族反叛,明英宗决定派兵征讨,命兵部尚书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最初,总督只是中央派出的负责某一具体事务的临时官员,而且主要负责军事方面,与地方上的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等并无隶属关系。
总督是明清时期地方主管政务、军事、财政等全面工作的高级长官,号称封疆大吏,权势显赫。在清朝时期,地方共设置了九大总督,分别是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
总督在清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总管一省或二三省,位在巡抚之上,正二品,至光绪年间,清朝一般设有九大总督,它们分别是直隶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闽浙总督、两江总督和东三省总督。
清朝全国一共18个省,而有九大总督,其中两江总督在排名上是仅次于直隶总督的第二位,两江总督自1665年设立,原来叫两江河南总督,官衔全称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一直持续到1912年为止,一共90多人,今天老冯给大家带来的是两江总督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