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很多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老板,公司的实际投资人或者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有些不懂其中门道的员工以为这个是老板抬举自己,甚至觉得公司好像是自己的,心里别提多美了,被人坑了还不知道给别人挂名当法定代表人会给自己造成多么重大影响。
随着现在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我们身边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大、小型公司和企业,其中很多公司、企业出于各种原因,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有些对于相关法律不了解的人为了帮助朋友,觉得当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钱赚、有面子,殊不知可能因此成为诉讼“傀儡”。
小张最近遇到一件事,老板准备再开一家公司,但是他说他征信不大好,比较看重我,给我5%的股份,让我来做这家公司的法人,而且公司的事务还不用我管理,不参与实际工作还能有收益,多好的一件事啊,法人不就是老板吗,为什么不能当法人,当个老板说出去多潇洒啊。
2020年11月19日,张三和小孙签订了《法定代表人挂名协议书》,约定小孙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实际控制人仍然是张三和李四,小孙仅名义上占股1%,该1%股份实际持有人仍为张三,小孙既不享有管理权,也无分红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