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2年至今的十年时间中,中国经济经历了从高速增长迈向新常态的换挡,国有、民营、外资三驾马车在经济的起伏中保持了增长的韧性,民营经济在GDP中的占比从50%上升至60%以上,并贡献了五成以上的税收、七成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以及八成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岗位。
这个名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文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出,不可谓不重磅。且不说该文件的33条内容都是实打实的措施,奔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单说其中一条,就让民营企业家很“受用”——第二十六条中有这样一句表述:“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民营经济31条”公布后,近几天被刷屏热议。先看几个细节――这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6700余字。虽列为31条,但实际上每一条之内,又大多由五到六条具体措施构成。全篇几乎一句一举措,凸显干货满满。
3月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引发代表委员热烈反响。不少代表委员告诉我,他们对这样一句表述印象最深刻——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
会议释放了国家坚定支持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保障的强烈信号。座谈会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任正非、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传福、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虞仁荣、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王兴兴、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雷军等6位民营企业负责人代表先后发言,就新形势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一系列重大的举措和制度安排来保障“两个毫不动摇”的坚持和落实。如何准确理解“两个毫不动摇”,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黄汉权表示,要厘清关于民营企业的三个认识误区。一是对民营企业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