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8月17日上午,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召开第七次新闻发布会,分管安全工作的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表示,国务院调查组已经成立,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事发第六天,涉事企业信息依旧扑朔迷离,始终未见相关负责人露面。
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近日,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者就该事故中社会关注的热点、疑点问题,采访了调查组相关负责人。一、事故原因记者: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到底存放了哪些危险货物?
作者: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郭亮8月12日,23:30左右,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7号卡子门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危险品仓库集装箱堆场起火爆炸,爆炸物品怀疑是集装箱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现场火光冲天,天空升起蘑菇云,附近居民听到巨大爆炸声,有强烈震感。什么是爆炸危险品?
内容提要:《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刑事立法的新近发展,针对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刑法修正案》作出修改或者增设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和相关联的安全评价中介组织人员犯罪的认定标准、刑事政策把握、行刑衔接等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国家明确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管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19日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下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