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之后,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招录开始实行双轨制招录模式,既面向公安院校招录也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