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有关要求,改革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我
如果一建考试通过后,在初始注册时间内忘记注册,或者初始注册时间已经过期了,还是能够注册证书的!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提出了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说明:1.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