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费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城东环卫作业保障中心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为切实做好“国道210白狼城至子长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的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并切实维护被征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等法律及相关文件规定,参照我市近年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迁补偿安置标准,综合本次征迁范围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金预征地告〔2023〕第24号枫泾镇新华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根据沪规划资源选预〔2022〕31号,国家拟征收枫泾镇新华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新华村1组、2组、4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诸暨市2020年“三改”专项行动城中村改造和工程项目建设区域内 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因实施诸暨市2020年“三改”专项行动棚户区改造和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对暨阳街道荷花塘区块、大云头区块、望云路38号、浣东街道浣东新村、高湖周边区域、店口集镇区域及235国道诸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