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审判员:河北xx.律师事务所接受刘x的委托,指派李建朋律师担任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件的二审辩护人,辩护人发表如下辩护意见:关于定罪部分,辩护人认为本案证据不能认定刘xx构成故意杀人罪,理由如下:一审法院认定刘xx是杀人犯意提起者,所以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主犯。
问,田律师,2024年10月2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4)沪0115刑初3021号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人赵某犯(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家属的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其辩护人,通过阅卷和会见被告人,就本案有关事实、证据、法律,发表如下意见供法庭参考,请予以采纳:一、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名不成立。
问:田律师,2024年08月21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24)京0114刑初515号判决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后判决非吸金额2000多万的业务员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针对这个判决,我认为也是众多业务员最常见的情形,我们不做最轻辩护,如果我们就是坚持无罪辩
问:田律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4)京0105刑初1253号的判决书认定:一、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止。
孤证不得入罪,孤证不立,是法律常识,也是司法实务中常见的无罪辩护理由。在司法实务中,被追诉人本人的认罪口供属孤证、同案人认罪口供属孤证、同案人指证行为人涉毒的供词属孤证、关键证人的证言属孤证、关键事实有关的物证或书证属孤证等情形,是常见的无罪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