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准备买房的方先生,在看房时发现,当前的二手房市场上,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已购公房”,他对其中的一套房子颇为满意,觉得地段、价格、配套各方面都挺合适,有意想要购买,却因不了解这种房子的性质而有点犹豫。
近日,北京的居民胡波(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自己买了一套二手房,该房产为原先的北京公房。胡波想知道,此类房产的物业服务费应当由谁承担?解答:对于胡波提出的问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颖秋律师表示,根据胡波的陈述,胡波购买的是已售公房。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秦德平专委成功调解一起多年未解的房屋买卖纠纷再审案,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多年的积怨被化解,以调解搭建了法律与情感的桥梁,生动诠释了司法解纷的担当与温度。让同事反目成仇的公有住房买卖陈某与王某本是一个单位关系不错的同事。
一、制定背景让符合购房条件的承租户可以购买承租的直管公房,改善承租人居住条件,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自2000年起每年开展直管公房出售工作,至今负责管理的直管公房尚余1494套(处),其中住宅1451套。
点击上方图片回顾专栏往期内容 本期“办案心法”栏目“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特别专题,邀请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毛海波为我们解析民商事审判的体系化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