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充分发挥总则编在民法典中统领全局的作用,依法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由院审判委员会第1861次全体会议审议,今天正式对外发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主讲人:孙鹏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人:侯国跃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嘉宾:王洪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洁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建文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忠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具体而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系因取得、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导致法定代理终止,且在终止后才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自其本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首先,民法典包括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