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大家,不违法,只要你是真实给出去的佣金或居间费,你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只是你们如果签的是居间费或佣金的协议的话,那么这个比例超过5%没有办法税前扣除,财税2009 29号文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的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第三居间费的收取方式,如果是金额比较小的用个人卡收然后用身份证到税务大厅开具发票,如果金额达到几十万到500万,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个体户收款,综合税负率比较低,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必须三流一致,不能说用个人去签合同,然后用公司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