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7岁的少年小冉(化名)在没有和家人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从重庆来到了千里之外的上海,在静安区的一家餐馆“临时打工”。一边是少年的兼职体验,另一边是心急如焚的家长。接到报警协查后,静安警方第一时间展开寻找。“找小朋友。”“找小朋友啊?”“这小伙子你们看到过吗?阿姨。
这是《自拍》第316个真实故事如果你有故事,请私信我李双/口述啊窥/撰文祖一飞编辑我叫李双(@中日同传李双in东京),是一名生活在东京的中日同传翻译。这个高大上的职业本来应该跟我毫无关系,我的起点很低,13岁因为家里没钱辍了学,15岁出门打工时,手里只有一张小学文凭。
【十七岁靠打工生存,须一人做事一人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