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作为监察机关一项重要调查措施,对搜集职务犯罪证据、起获赃款赃物、准确定性处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搜查权一旦被不当使用,不仅损害监察机关形象,还会侵害公民权利。本文基于工作实践,拟对搜查措施规范化使用进行探析。
纪委在依法办案过程中为了查证事实和证据,也可以采用一些技术侦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可以使用的一些技术侦查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网络侦查技术:如监测网络架构、抓取网络数据、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的网络数据进行调取、分析等;
民事执行的核心是财产执行,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强制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是人民法院采取控制、变价等执行措施的基础,是顺利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前提。如果没有查到财产,一切执行工作等于零,所以查明财产的方法非常有必要进行总结。
前言:不容易啊,从问题线索开始到初步核实,终于是要进入立案审查调查阶段了。我们需要在初核阶段通过查询调取被核查人一家及其特定关系人、密切关系人等对象的办公场所、相关房产、不动产等信息,另外也要注意从银行流水等数据中挖掘尚未过户或租用的不动产、金融机构保险箱等,分析是否有搜查的必要。
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由于办理案件自身的需要,在特定的情况下,需要对相关犯罪嫌疑人或被调查人进行搜查取证,包括去相关人员的住处、办公场所等,可以说,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很难见到这些过程,我们只能做一些影视作品中看到办案人员搜查的情形。
编者按为提升审执能力,促进适法统一,推动上海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上海高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类案加油站”栏目,首批推出“类案加油站·执行篇”,邀请上海法院一线执行干警开展主题讲座,交流执行经验,以供学习参考。本期主讲张春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三级法官。
一册一主题,结合具体案例,讲解阐释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流程、重点难点问题和实践经验等。初步核实是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违反党纪进行纪律审查和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进行监察调查的重要前置环节,是有效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