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中心路小学的学生在课堂上读书。新华社发(张维堂摄)前不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法治日报| 作者 赵丽调查动机前不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这一鲜明表态,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
潮新闻客户端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就读龙源实验学校须知”帖文截图。图源:极目新闻近日,有网友曝光了广东阳江龙源实验学校的学生就读须知,其中明确“对犯错的学生适当使用鞭罚和罚站思过的惩戒方式,要求学生和家长签字同意,否则另择他校”,相关规定引发热议。
近日,广东阳江江城区龙源实验学校要求学生和家长签字同意“鞭罚”犯错学生,否则就另择他校,校方回应记者称是校规。2月18日,有知情人称该校有学生手曾被打肿无法写字。江城区教育局表示,体罚一事已责令学校整改,将进一步核查有学生被打伤一事。
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教育惩戒是不同于体罚、变相体罚的,是对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正常管理和矫治。
《意见》明确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意见》指出,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
学生在校期间扎、咬同学,老师发现后对其批评并要求其道歉,因态度敷衍老师责令其再次向同学道歉。得知此事后,家长不干了,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那么,孩子犯错,学校到底可以实施哪些惩戒措施?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学校应当如何构筑起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重申教育惩戒权,是再一次为教师正当履职撑腰。一直以来,教育惩戒都是教师的合法权益。
没有惩戒的教育,就是一种脆弱的、不负责任的教育“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
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意见强调,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
11月17日,因“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走红的老师,发视频称已经离职。所谓“小蜜蜂”是一种便携式扬声器。此前,这名老师给爱说话的学生戴上了“小蜜蜂”,他一旦说话,整个班都可以听见。之后,她拍了学生接受这种“技术监控”的视频,上传到了短视频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