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3月14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王鸥)妻子因怀孕无稳定收入,能否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近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宗抚养费纠纷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身为丈夫的李先生对因怀孕没有稳定收入的妻子陈女士应当尽到扶养义务,判定李先生向陈女士支付6个月的生活费。
2015年,刘新和妻子李娟(化名)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同意在女儿刘宛成年之前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0元直到大学毕业,国际高中以及海外留学费用和生活费由男方负担”。2017年,刘宛被美国某高校录取,赴美留学。
大林与小丽协议离婚,约定两个子女由小丽抚养、大林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直到两个孩子都结婚为止。二人办理了离婚登记。五年后,大林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不再支付抚养费,小丽应当怎么办?——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大林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
抚养费是未成年子女健康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父母协议离婚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能否随意“缩水”?一起来看江北法院审理的这起抚养费纠纷案基本案情小恩的母亲与父亲韩某于2021年4月12日登记离婚,并协议约定小恩两周岁以内由母亲抚养,韩某按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新闻层出不穷,夫妻双方离婚后因抚养费争议诉至法院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抚养费不应仅仅是父母协商一致的结果或法院文书中记载的一个数字,它更应承载着父母对子女的殷切期待与深厚关爱。抚养费还能按日核算?
“准妈妈”黄女士在怀孕期间,和丈夫郭先生因争执分居。需要请病假在家保胎的黄女士,因此陷入了财务危机。如何保障“准妈妈”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起以调解手段维护孕期女性合法权益的案件。孕期闹离婚,谁付抚养费?黄女士与郭先生是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