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话题#男子拷走292份文件跳槽至竞争公司#登上热搜,引发网友围观!究竟怎么回事?事件回顾2011年2月17日起,杨某入职一家机械公司,在技术生产岗位工作。后又任公司检测中心实验项目工程师。2017年2月9日,公司与杨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月5日,广西高院发布的一起案件判决。杨令坤(化名)在柳州一家机械公司任职近10年后,跳槽去了该公司的竞争对手处,老东家发现杨令坤违规用U盘拷走了公司包括全套各类实验操作规程等文件共292份。据了解,公司和杨令坤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专有资料均应保密。
11月6日,国家安全部发文《埋下一粒泄密种子,收获一道无尽深渊》。其中提到,张某曾是某国家机关的核心涉密人员,在个人U盘中留存了大量的涉密文件资料。离职后,张某成为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拢策反的重要目标。张某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了大量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严重危害我国家安全。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互联网+政务工作模式正悄然走进机关、单位,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的网络空间,它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挑战,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泄密风险。“密仔”提示:日常工作中,不要违规使用U盘和网盘。
张某曾是某国家机关的核心涉密人员,工作中接触掌握大量国家秘密。虽多次接受保密教育,张某却对单位里“烦琐”的保密规定不以为意,在交换文件数据的过程中经常将单位的涉密U盘与个人U盘混用,在个人U盘中留存了大量的涉密文件资料。从原单位离职后,张某未及时向单位报告上述情况。
微信等即时通信软件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服务,聊天记录、文件收藏、扫描识别等都会在“云端”传输、处理、存储,一旦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就等于将涉密信息完全暴露在互联网环境中。另外,微信的即时传播特点使得信息资料能够极快速地大范围传播,知悉范围完全不可控。
大众网•海报新闻 特约记者 刘俊韬 济南报道为推进全省保密普法宣传,提高全民保密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山东省国家保密局发挥新媒体快捷高效的优势,联合济南市委机要保密局共同制作了12集“《保密法》普法短视频”,于近日全网推送,反响强烈。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各开发区党工委,驻松中省直企业、市直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当前,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市委、市政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相关部门、特别是疫情防控部门制定了许多针对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