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过年时,甘肃临潭县的杨某某购买了一种名为“震天雷”的烟花,结果在燃放过程中,烟花发生低空爆炸将其右眼炸伤。后经鉴定,杨某某右眼视力异常评定为8级伤残。随后,杨某某将烟花零售商、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告上临潭法院。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三被告担责70%,赔偿30万元。三被告不服上诉。
刚刚看完一个小小的报道说:十多秒就放完了一个烟花,放个烟花值不值!跟风放了烟花,真不适合所有人!由于买的炮太少,倍加珍惜放炮的过程,恨不得能多放一会儿,一般的都是把鞭炮拆下来,舍不得放,一个一个的用一根香去点燃鞭炮!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胡小华、周传军、全媒体记者陈春伟报道:7月25日,记者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七批(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类)典型案例公布,事关烟花爆竹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