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州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全州公职人员恪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切实增强廉洁履职意识,斩断违规违纪违法的利益链条,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现将五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通报如下:黔东南州委政法委原正县长级干部宁东富违规借贷、入股问题。
因此,不少人就想利用这些空闲时间,去发展第二事业,做兼职,来提高收入。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能经商,也不能从事其他的兼职工作,若是要从事本部门以外的企业内工作时,则需要有相关的部门给予批准,而且公务员在这些单位里,不能有任何报酬,否则要进行处罚等。
《公务员法》对公职类人员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公职人员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兼职、开店、办企业、入股开公司等,一经违反,轻者被警告、退赔不当得利,情节严重者被开除公职。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盘点一下1、公务员不得在下属企业或者其他经营活动主体中兼职领薪酬。
公职人员是广义概念包括四个群体 一是 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 二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专技、工勤三类岗位人员; 三是 国有企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单位从事管理、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四是 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的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由国家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