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对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贯彻执行和重要体现,《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四条内容明确如下:“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消除并有效控制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通过三年的安全整治和攻坚提升,使建设项目达到合法化、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