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家住四川广安乡下的高三女孩小玲,因患乳腺纤维腺瘤需做手术,但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她在网上发起筹款,后一位表姐得知情况后主动借给她6000元,借到钱后,小玲又主动向筹款平台申请退回爱心人士的的9000余元捐款。
在网上某平台充值购买虚拟道具后,张某使用未成年妹妹的身份材料申请“未成年人误充值退款”。根据相关退款规则,平台对张某账号的支付功能进行了为期七天的冻结,张某购买的礼物道具也因此无法使用最终过期。此后,张某将平台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公司就冻结行为赔偿其14000余元损失。
买买买,退退退,网购总有七天包退“兜底”,买到不合适,退了就是。但“无理由”就可以随便退吗?近日,香洲法院审结一起因频繁退货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法院认定消费者频繁退货主观上存在恶意,侵害了商家权益。这是怎么一回事?又又又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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